
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强化就业优先政策,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,进一步加强群众服务工作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基本条件
遵纪守法,法定劳动年龄内,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一)大龄人员:城镇区域内女满45周岁、男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;
(二)低保人员:城镇区域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;
(三)残疾人员: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城镇区域内人员;
(四)退役军人: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退役军人;
(五)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:城镇区域内登记失业之日起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人员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:
1.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的;
2.有传染性疾病的;
3.未与其他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或名下有经营实体的;
4.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全日制岗位工作的;
5.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。
二、岗位名称
玛纳斯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辅助岗(1名)
三、岗位开发时间
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,期满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者,本人自愿可签下一年劳动合同,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。
四、岗位待遇标准
按照玛纳斯县公益岗工资标准执行,按照玛纳斯县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,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及大病保险。其他未尽事宜,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五、招聘程序
按照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社会公示、上岗培训程序进行。资格审查、社会公示、上岗培训时间另行通知。
(一)报名材料:
1.携带本人身份证;
2.城镇低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;
3.残疾人需携带本人残疾人证;
4.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。
(二)报名事宜:
1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2.报名时间:2026年5月11日—5月21日(工作日)
3.报名地点:玛纳斯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楼
4.联系人:董先生
咨询电话:0994-6688906,13579620966